記帳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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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相關
那些進項憑證是可以抵扣銷項發票?
營業稅進項可扣抵憑證的原則如下:
(一)必須是我國憑證
(二)必須是含營業稅憑證
(三)必須有載明自己公司統一編號
(四)非屬消費性質
進項憑證可抵扣項目如下舉例:
- 進貨:購貨、購料、委外代工
- 薪資支出:人力派遣
- 租金支出:辦公室、工廠或營業用車輛承租
- 文具用品
- 國內旅費支出:機票、高鐵車票、台鐵車票、加油費、住宿費等(需填寫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
- 運費支出:宅配、快遞費
- 郵電費用:購買郵票、電話費
- 修繕費用:辦公室裝修、辦公設備或業務車輛維修費
- 廣告費用:報紙廣告刊登費
- 水電瓦斯費
- 研究發展費
- 什項購置:辦公電器、冷氣機、電腦、電話
- 交通費:差旅油單
- 訓練費:員工職業訓練
- 會議餐費:需提示會議記錄、照片等證明
- 什費:辦公室清潔用品、翻譯費、顧問費
- 固定資產:凡耐用年限2年度以上及金額八萬元以上,可做為公司固定資產。購買汽車行照必須是貨車、客貨兩用車。
常見不得扣抵項目
- 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憑證的購進貨物或勞務
- 非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的貨物或勞務(例外: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
- 交際應酬用的貨物或勞務
- 酬勞員工個人的貨物或勞務
- 自用乘人小汽車
- 營業人專營第8條第1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進項稅額不可申請退還(備註:如果是兼營第8條第1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或本法其他規定而有部分不可扣抵者,進項稅額不可扣抵的比例與計算辦法,須由財政部決定)
- 統一發票扣抵聯經載明「違章補開」者(例外:該統一發票因買受人檢舉而補開者)
- 進口貨物被海關查獲短報完稅價格,追繳稅款後經海關補徵的營業稅額(漏稅處罰情事請參考: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
- 保稅區營業人或海關管理免稅商店、離島免稅購物店辦理保稅貨物盤存,實際盤存數量少於帳面結存數量,經海關補徵的營業稅額
進項憑證不可抵扣項目如下舉例:
- 餐飲
- 衣飾、皮包、球鞋等個人用品
- 交際應酬:招待客戶之旅費、住宿費、饋贈他人禮品,或股東會贈送之紀念品。
- 自用小客車:如為融資租賃的自用小客車,租金亦不得扣抵。
- 員工福利:獎品、禮品、旅遊、康樂費、慰勞品,辦理員工伙食而購買主副食、炊事用具及設備、員工住宿租金、水電及瓦斯費等
- 對國外政府捐贈而購買之物品
- 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捐贈而購買之貨物
- 租車載運員工上下班,如採融資租賃方式租用乘人小汽車,如同分期付款方式購買之性質,其所支付租金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營業租賃方式租用乘人小汽車可扣抵)
- 購買小客車供高級員工使用;飯店、旅行社等購買九人座以下小客車免費接送客戶,其進項稅額均不得扣抵。
- 為獎勵員工辛勞,購買小汽車供年終晚會摸彩用之進項稅額。
- 營業人租賃房屋供員工住宿,其有關租金、水電及瓦斯費等。
營業稅應注意事項與罰則
- 應於規定期限內申報銷售額,並繳納營業稅;未購發票或無營業亦需申報,違反者罰滯報金及怠報金。(營業稅第51條第2款)
- 作廢發票之收執聯及扣抵聯,要訂在同張發票存根聯上,以避免發生漏報有效發票之銷售額。若因而疏忽漏報,除補本稅外 尚需罰款本稅1-10倍。(營業稅法第51條第3款,52條)
- 開立發票應逐筆開立,勿預留空白,以免發漏報銷售額。若有漏報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營業法第51條第3款,52條)
- 進項憑證若以影本申報抵扣時,應檢查是否有重覆扣抵。若重覆扣抵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營業法第51條第5款)
- 勿取得虛設行號或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發票作為進項憑證。違反者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營業稅第51條第5款)
- 有進貨退出或折讓,應於發生之當期申報扣抵進項稅額,違反者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營業稅法第51條第7款)
- 收銀機油墨時常添加,避免開立發票因油墨不清或漏蓋統一發票專用章而受罰。違反者可罰1,500~15,000元。(營業稅法第48條)
- 開立發票給營業人,勿忘記填寫買受人名稱,統一編號,品名,數量,單價。違反者可罰3,000~30,000元。(營業稅法第48條)
- 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進項憑證,不可申報扣抵,例小汽車之進項憑證,違反者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營業稅法第19條,第52條第5款)
- 公司出售動產(例汽、機車)或不動產(例房屋)皆需開立統一發票,違反者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營業稅第51第7款)
滯報怠報之處罰
-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1,200元,最高不得多於12,000元。
- 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3,000元,最高不得多於30,000元。
- 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1,200元,怠報金為3,000元。
滯納之處罰
- 不依規定繳納稅款或滯納金、怠報金者,應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每逾二日加徵1%滯納金。
- 逾期三十日仍未繳納者,除依法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外,得由稽徵機關停止其營業。
未申請營業登記之處罰
- 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 逃稅處罰:追繳5%稅款,並按所漏稅額(5%),處一倍至十倍罰鍰。
虛報進項稅額處罰
- 拿到假的進項發票(自行印刷之發票或對方為虛設行號不繳營業稅亂開發票) 。
- 進項發票重複扣抵(正本抵一次,影本再抵一次) 。
- 不得扣抵進項發票(交際費、小客車、職工福利、贈與) 。
- 進項稅額加總錯誤。
- 處罰:追繳5%稅款,並按所漏稅額(5%),處一倍至十倍罰鍰。
短報銷項稅額處罰
- 銷貨發票漏統計。
- 銷貨退回誤報 。
- 銷項稅額加總錯誤。
- 處罰:追繳5%稅款,並按所漏稅額(5%),處一倍至十倍罰鍰。
- 一年內經查獲達三次者,並停止其營業。
進項發票如果當期沒有及時申報,可延期申報嗎?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進項發票可以延至下期申報,但如果下期仍未申報,應該於申報扣抵當期寫明之前未申報的理由。
這裡要特別注意,進項發票的申報扣抵期間,以10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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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開立、作廢發票
開立二聯式還是三聯式?
三聯式發票:開給營業人:有統一編號的公司、行號或營利機關團體
二聯式發票:開給非營業人:個人消費者或無統一編號的機關團體、外國公司,或是中小學、政府單位、非營利機構、執行業務者(醫師、律師、會計師…)等。
非營利機構取得支出發票形式?
一、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第1項第1、2款規定如下:
- 三聯式統一發票:專供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營業人,並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時使用。第一聯為存根聯,由開立人保存,第二聯為扣抵聯,交付買受人作為依本法規定申報扣抵或扣減稅額之用,第三聯為收執聯,交付買受人作為記帳憑二聯式統一發票:專供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非營業人,並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時使用。
- 二聯式統一發票:專供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非營業人,並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時使用。第一聯為存根聯,由開立人保存,第二聯為收執聯,交付買受人收執。
二、若涉及營業稅申報進項扣抵部份,則應以取得三聯式統一發票始有申報扣抵或扣減稅額之用,若非屬營利事業取具三聯式統一發票尚無罰則;同時就支出部份取具合法憑證即可,尚無規定機關團體應以取得二聯式統一發票或三聯式統一發票,始得作為費用、成本支出憑證之用。
開立發票之原則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按時序,逐筆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否則雖總數未漏開,但仍將依規定處罰。
開立發票書寫錯誤,可否僅在發票上塗改後蓋章更正呢?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另行開立,並將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另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第2項亦規定,前項未依規定記載事項為買受人名稱、地址或統一編號者,其連續處罰部分之罰鍰為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之2﹪,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1千元,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
因此,關於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如有誤載,應依規定作廢重開,尚不得直接在發票誤寫處塗改更正,否則應依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處罰。
開錯的發票,已經申報了怎麼補救?
營業人(賣方)得敘明情由,檢同收回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專案申報主管稽徵機關,沖減其銷售額,至重複報繳之營業稅則可留抵或退還。
開錯的發票,客戶拒絕退還又該如何處理?
(一)已經申報
由賣方營業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更正錯誤之統一發票,再由賣方營業人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通報買方營業人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法辦理
(二)仍未申報
賣方營業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註銷錯誤之統一發票,再依交易事實重新開立正確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並由賣方營業人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通報買方營業人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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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相關
舉辦尾牙相關稅務須知
一、尾牙餐聚的費用支出,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規定,依習俗應由雇主負擔
尾牙餐聚的費用支出,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規定,依習俗應由雇主負擔,故不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名下來動支職工福利金,若是未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的事業單位,則可以在營業費用的其他項下列支。
習慣上常有同業為生意上的交際應酬需要,對於往來廠商的尾牙餐聚或是週年慶活動,會代為出資認捐往來廠商的尾牙餐費或是捐贈摸彩奬品,這項交際費支出,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十七款但書規定,必須由扣繳義務人也就是捐助廠商,填報以受贈廠商為所得人名義之其他所得的免扣繳憑單,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
二、舉辦尾牙取得相關進項申報扣抵須知
營利事業舉辦尾牙餐會,所支付之場地租金、餐費或是邀請藝人表演,支付予經紀公司之主持費或表演費等費用,均屬於「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
至於尾牙員工抽獎品,係「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依同法規定,亦不得申報扣抵;惟若該商品購入時非備供酬勞員工使用,係以進貨或有關費用科目列帳,且購買時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已申報扣抵者,則該項貨物在轉供抽獎時,依營業稅法相關規定,需視為銷售貨物,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
依稅法規定,除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憑證之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外,如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交際應酬或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及購入自用乘人小汽車等之進項稅額也是不得扣抵。
年終尾牙摸彩,中獎獎金及獎品如何申報扣繳憑單
因年關將近各公司行號為犒賞員工,常於年終舉辦尾牙並進行摸彩活動,該項獎金及獎品如何辦理申報扣繳憑單?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因參加前述摸彩活動,所獲得的獎金及實物獎品,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之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及第3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10%;納稅義務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按給付全額扣取20%;如屬實物、有價證券或外國貨幣,應以取得時政府規定之價格或認可之兌換率折算之;未經政府規定者,以當地時價計算所得額辦理扣繳。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13條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上揭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但次年1月底前仍應開立免扣繳憑單申報;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所得不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得免列扣繳憑單申報。
中獎人如為非境內居住之身分者,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都要按中獎金額的20%就源扣繳,並於代扣稅款10天內辦理扣繳憑單申報。
營利事業呆帳損失不得任意選擇認列年度
營利事業呆帳損失應於實際發生年度認列,不得任意選擇。發生呆帳損失之原因,依所得稅法第49條第5項第1、2款規定有所不同,適用時應有所分別。
所得稅法第49條第5項規定,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得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
一、因倒閉逃匿、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
二、債權中有逾期兩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
營利事業發生呆帳損失應依其發生原因,於實際發生年度認列,以免因認列年度錯誤,而遭剔除補稅。